公司治理實施
佳能企業積極推動並實踐永續治理,訂定相關政策、管理方針及具體施行計畫,以提升企業永續價值。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文化,配合法令政策,並訂定各項行為守則,如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、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等。
本公司董事長室已設置公司治理權責單位,經110年5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,由黃美菱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負責執行及推動公司治理相關事務,提升資訊透明度,強化董事會職能、尊重利害關係人及保障股東權益。
公司治理主管職權:
-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。
-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
- 協助董事、監察人就任及進修。
- 提供董事、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
- 協助董事、監察人遵循法令。
-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。
113年進修情形: